初颂走在万廷身后两步远的地方,听到万廷这么说,抬头看了他一眼,轻皱眉想了想,还是道:“我没有不想看到他,只是他一直用不正常的方法监视我,这让我很不舒服,他不能这样做。”
两人已经走到一楼的储物间,万廷打开门口的灯,示意初颂进去。
除了卧室和书房外,其它地方遗漏的物品,阿姨都帮她整理在这里。
“那你应该跟他讲,”万廷温和地笑笑,“他的确不清楚你是不想看到他,还是讨厌他这个人。”
初颂刚走到架子前,转头看过去。
因为储物间放了很多她的私人物品,万廷很有分寸地没有跟进来,只是站在房间门口:“他是一个很纯粹的人,不是说他笨,或者情商不高。”
初颂的手从架子上松下来:“我知道。”
他十九岁在瑞士开个人雕塑展,一个展品竞拍到上亿的价格,二十四岁在伦敦顶尖的艺术学府拿到两个博士学位,只花了两年时间就接手家族财团的全部生意,让所有人心服口服,他怎么可能在智商或是情商方面有问题。
万廷笑,点头,沉默两秒,继续道:“家里的人都是艺术家,可能是这方面基因的原因,他八岁之前有自闭倾向,八岁时遭遇一次车祸,是家族争权人的手笔,骗他去的那个叔父从小对他很好,也是他唯一愿意多说几句的人,后来才知道,一开始对他好都是为了八岁那年想让他出的意外。”
外间因为长时间不住人,阿姨正在打扫,偶尔传来响动。
万廷还在回忆,缓慢地说着这些,这些不是樊听年让他讲的,是他想告诉初颂。
“后来家里为了他的安全,让他搬到海边居住,他自己也很喜欢那里,住到了现在。”
“他很聪明,能看穿一切,但不喜欢家族人的那些勾心斗角,他说人是很复杂的动物,一点都不纯粹。”
“他孤僻又自闭,是个你闯进他的世界,勾勾手指就能把他带走的人。”
万廷说到这里,终于稍稍顿了下,他轻轻叹气,还是笑着的,看过来:“初颂,你把他带走了。”
“他很喜欢你,但不知道用什么方法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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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有话说:晚上还有一更[星星眼]
第67章
万廷费尽心思在和初颂“促膝长谈”的时候,被谈的那个人正蹲在浴室里给那只狗刷狗毛。
狗天性不爱洗澡。
穿着黑色睡袍,冷着脸靠墙坐的男人已经和趴在地砖上那只狗对峙了半个小时。
他抬脚,用拖鞋碰了碰它的身体,语气刻板又冷:“快洗,你太脏她会不喜欢你。”
他居高临下地看着那只狗:“也会不喜欢我。”
趴在地面的狗,躬着身子做预备攻击的姿势,呲了呲牙:“汪——”
樊听年略带烦躁地皱眉:“闭嘴。”
狗:“汪——”
一人一狗对视三秒,樊听年弯身捞狗,白色短毛犬再次发出类似警觉的“嗷——”一声,甩着蹄子往浴室门的方向跑。
跑到,半直身,两只爪子交替疯狂挠门,语言系统已经错乱:“汪——嗷,嗷汪——”
还安稳坐在椅子的男人淡淡看它一眼:“锁门了。”
樊听年:“过来。”
再之后他顿了顿,像是思考了一秒,皱眉,叫那只狗:“狗。”
白色短毛狗转身,再次对他呲牙:“汪——”
男人眉心松开解释:“她还没有见过你,以后让她给你起名字,现在暂时用这个字代替。”
被潦草称作“狗”的白色团状物,非常不满意:“汪嗷——汪”
一个小时后,胳膊拧不过大腿,樊听年右手拎着洗过澡的狗从浴室走出来。
他睡袍的下半部分被浴室的淋浴头打湿,甚至袖口也湿掉一部分,打湿的前额碎发也被他全部撩上去,露出额头。
他脸色太冷,这个样子也并不显狼狈,甚至有一丝冷脸的性感。
茶几上的手机不知疲倦地响铃,他俯身捡起。
“少爷,初颂小姐拿完东西刚走。”
“嗯。”
万廷确认了一下储物间架子上的物品:“全部拿完了,之后应该不会再过来。”
两秒后:“清楚了。”
“少爷,”万廷再次开口,欲言又止。
樊听年看着不远处又开始啃拖鞋的那只狗,它正在磨牙期,啃拖鞋的时候稍微看它两眼,它就要呲牙咧嘴。
樊听年觉得这个狗的品种选得很不对,性格貌似非常不好。
如果见面的时候它咬初颂,那就很完蛋了。
他凝神盯着那只狗看了三秒,在它终于舍得放下拖鞋后,收回注意力,问对面:“你刚刚想说什么。”
“没事,少爷。”算了,感情这种事很难用外力干扰。
初颂从樊听年的房子离